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档案材料立卷归档规范

作者: 时间:2025-09-01 点击数:

一、纸质档案

(一)归档文件材料要符合有关要求和标准。原件归档,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必须加盖印章。归档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,但不能擅自扩大收集范围。

(二)立卷人必须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,系统整理组卷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,便于保管和利用。

(三)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学校教学、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,手续完备,制作和书写的材料要达到长期保存要求。

(四)档案材料按问题、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,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序:批复在前,请示在后;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印件在前,定稿在后;定稿在前,历次重要讨论稿在后;结论性材料在前,依据性材料在后。

(五)专题性、成套性档案(含教学、科研、产品与科技开发、基建、设备、出版档案)按阶段、结构、部件等分别组卷。具体请参阅各类工作规范。

(六)在充分照顾前述原则和不影响文件的有机联系的情况下, 同一内容的卷内文件可按永久、定期先后排列。

1、确定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,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,准确进行判断。

凡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,对学校、国家建设、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,列为永久保管;凡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,在一定时期内对学校和社会有查考利用价值的,列明具体期限。

2、对上级发来的文电,除少数直接针对本校并要执行的重要文件,应永久保管外,其余皆为定期。

(七)卷内文件要求文字材料在前,图样在后。图样按目录或图号排列,配套的特殊载体的文字材料按有关规定整理。

(八)立卷视文件材料数量的多寡进行。当同一问题的文件较多时,可采用硬卷皮成卷或单份装订,一般不超过150页;当问题单一,文件较少,又不便一起归类时,可立薄卷。

(九)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好后,装订的案卷无论单面或双面,只要是书写的文件材料,均应依次在非装订线一侧右上角、单面用铅笔编页号,每一卷的页号都是由数字“1”开始编起;不装订的案卷,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右上方加盖有单位名称、档号、件号的戳记,并逐项填写。

(十)每个案卷必须按规定格式打印卷内文件目录,对文件材料原有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,若原有题名无实质内容或无题名要重新拟定,并在前后加中括号[ ]。没有责任者、年、月、日的文件,要考证清楚,及时补上。会议记录应概括出主要内容。

(十一)卷内文件材料情况说明,应填在备考表内。若无说明,应保留空白。同时备考表右下角必须将立卷人、审核人、立卷时间写上。审核人应为立卷单位负责人。

(十二)案卷题名应简明确切,体式一致。一般包括主要责任者、内容、名称(文种)等。部分案卷题名可以是项目的名称代字、代号及其组件、部件、阶段的代号和名称。一般写在卷面,不超过50字。

(十三)立卷时必须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,托裱破损文件,字迹稍模糊的应复制与原件放在一起。装订用三孔一线方式。不装订的案卷,应按标准存放。

(十四)除有特殊要求的外,档案的案卷格式和各种表格、卡片的内容、规格、用纸应统一。某些特殊规格以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为准。

(十五)移交档案时,必须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按要求注明案卷标题、卷内文件页数、案卷数量、移交时间,经业务指导部验收合格,双方当事人移交清单上签名盖章。

二、电子档案

(一)按照规定和要求,学校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。电子档案要保证其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有效性,确保电子档案的内容、结构、背景信息和元数据无缺损,与纸质档案一致,同时确保信息的可识别性,存储系统的可靠性,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。

(二)纸质档案的数字化, 要采用不小于300dpi的分辨率将纸质档案材料以彩色模式扫描成jpg格式图片,再将图片转换为pdf格式。

(三)数码照片和视频的录入,必须上传原始数码文件,同时附带不超过200字的内容说明,并注明作者、时间、地点和题名。数码照片还要依次注明照片中的人物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。声像材料录入时还应标明与纸质载体、不同声像载体之间的参见号。

(四)数码照片、音频、视频、科技图纸以及传统载体(纸质等)档案数字化(pdf格式)后的电子档案,上传档案管理系统的同时,还应备份三套只读光盘(光盘表面和内部要做好目录)入馆。

三、实物档案

(一)归档范围

1、证书类:本校在重大政治、经济、科学文化、科研、教学、外事、体育等活动中获得的厅局级以上(含厅局级)颁发的奖状、荣誉证书等。

2、牌匾类:学校发展中有纪念意义的物品。建校以来使用过的校牌、匾额及获得的各类奖牌、奖章、奖杯等。

3、锦旗类:学校或各单位获得的锦旗,包括学校大型活动使用过的条幅。

4、印章类:机构变更或撤消的各类停用印章。

5、书画类:各级领导及知名人士给学校的题词、书画。

6、纪念品类:本校与国内、外校际交往中收受的纪念品。

7、其他:经鉴定有收藏保存价值、能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实物等。

(二)归档要求

1、证书类、牌匾类、锦旗类档案归档时应写明获奖单位、获奖时间、获奖名称及颁奖单位。

2、印章类档案归档时应附印模一式两份。

3、书画类、 纪念品类档案归档时应附清单说明书画内容以及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赠送人、接收人等。

4、其它有收藏保存价值、能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实物等,经档案馆认定后归档。

5、移交归档时,移交单位要打印移交目录一式两份,交接双方各存一份备查。

四、移交归档时间与立卷归档分工

(一)移交时间

1、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移交档案的部门在次年六月底以前移交。

2、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移交档案的部门在次年寒假前移交。

3、科研类档案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移交。

4、基建工程、物资采购等档案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移交。

5、重大活动档案由主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移交。

6、独立的声像档案随时移交。

7、实物档案原则上即时移交,最迟在获得实物后两个月内移交归档。

8、档案馆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即时接收的档案。

(二)立卷归档分工

1、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、项目组立卷的归档制度,各归口部门、单位必须明确分工,协同配合。

2、全校性、综合性档案材料由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负责立卷归档。其它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相应门类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,业务单位和课题组对自身形成的档案材料依规报送。

3、档案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大类,由一个主要职能部门牵头立卷归档,其它部门向牵头部门归集。

4、不便归口的实物档案可由形成单位、项目组或个人直接向档案馆移交。

5、各部门(单位)主要负责人,要把档案工作纳入自己的职责范围,支持、督促档案人员做好立卷归档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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