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档案室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执行《档案法》和《高校实体分类法》,严格按照实体分类法管理学校档案,自觉遵守学校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草拟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的规则、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学校各类档案的储藏,能够准确、迅速的提供利用。
三、负责库内的档案进行分类、整理,编制检索工具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进行档案史料汇编,为学校各项工作及社会利用档案史料服务。
四、负责按不同的类别的归档范围,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各部门做好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工作,并按各自要求及时归档,档案员业务培训,提高兼职档案员的业务能力。
五、负责准确及时地搞好各类档案的鉴定、销毁、统计工作。
六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的规定,维护涉密档案的安全。
七、负责做好“八防工作”,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电话:0635-8520043